校內截止日期:10月9日
校內截止日期9月15日
一、申請日期: 申請期間 108年9月1日(星期日)至108年9月30日(星期一)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申請。本獎金採總額預算制,發放金 額以不超過該會當年度獎助學金總預算為原則,請即早申請。審核結果將於 11 月中前於陽光網頁公布並郵寄書面通知。無論得獎與否該會都將有書面正式通知,敬請耐心等候。 二、申請對象: (一)國內各級日、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,含當學期畢業生(小一新生因無成績單證明,故此次無法申請)。 (二)高中組申請次數以三次為限;大學以上申請者修課學分需至少六學分以上始得申請,一般大學及空中大學申請次數以四次 為限;碩士班以兩次為限;博士班或大學醫藥衛生學群之相關科系以正常修業年限為限。升學獎學金不列計申請次數。 (三)顏面損傷暨重大燒傷之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,另有「仁寶電腦獎助學金」可供申請,詳情請見「仁寶電腦-陽光獎助學金申請辦法」。 (四)各類「陽光獎助學金」之申請類別只能選擇一項,不得重複申請。 (五)「勇源-陽光子女助學金」、「明閱科技-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」申請人提出申請時,傷友本人須健在,但死亡未滿一年者亦可申請。 三、應備文件: 初次、多次申請者須具備之資料不同,請參照附件之應備資料編號備齊申請資料。多次申請而有更改姓名者,請在姓名旁註明、舊姓名以便作業。 四、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或洽該基金會南區中心 黃薇瑄、高家穗 小姐,電話:(07)558-7166 五、本案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(網址:http://www.tc.edu.tw-顯示全部連結-學生就學補助網(編號:15879),以利家長及學生申請。
訂於本(108)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案,校內截止日期至10月7日。'